|
|
|
|
|
|
|
|
|
|
|
|
|
|
|
|
|
|
|
|
|
律师声明
为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本律师受山西广恒达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发表以下声明:
  • 广恒达建设网由广恒达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依法享有所有权;
  • 广恒达建设网的信息内容(除注明信息来源、由他方输入的信息或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信息内容外)包括文字表述及其组合、版面设计、数据等均由广恒达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享有著作权,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加入的所有知识产权方面的国际条约的保护;
  • 任何个人或者组织抄袭、转载、摘编、修改广恒达建设网站中有广恒达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享有著作权的内容须经广恒达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书面授权,注明作者及出处,并依法向广恒达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支付报酬,广恒达建设网与他人另有协议或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广恒达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 著作权人发现广恒达建设网载有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内容或作品,要求广恒达建设网提供侵权人注册资料或删除所谓侵权内容,必须向广恒达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著作权权属证明、侵害著作权作品在广恒达建设工程网的所在位置、著作权人的联系方式、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的书面保证等法律明文要求的其他资料,否则广恒达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视其著作权权属抗议无效。

                        特此声明

  

 

公司法律顾问:周勇            

 2005.2.5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汇款方式 | 版权声明 | 法律顾问 | 诚聘英才 | 广告报价 | 意见反馈 | 帮助中心
版权所有 (C)2004-2008 建议使用IE4.0或NETSCAPE4.0以上版本进行浏览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晋B2-20050034  http://www.ghdjs.cn/
联系电话:0351-5653768 0351-5653766   传真:0351-3096821  E_mail:ghdjsw@163.com